國小師上課播A片、壁咚女學生 4惡行被揭發確定解聘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北部某國小賴姓班導師2016年間被家長檢舉,在課堂上播放暴力、色情圖片及影片給學生觀看,還在游泳池畔壁咚女學生、要求陪同散步,不當管教身心障礙特殊生,甚至口出惡言辱罵學生,包含「他媽的、北七、笨蛋、你去死一死好了、智障」等等,結果被校方解聘。賴男不滿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認為學校解聘於法有據,日前裁定駁回告訴,全案確定。

▲▼教室,學校,課堂,上課,課桌椅,課堂。(圖/CFP)

▲賴男被檢舉在課堂上播放暴力、色情圖片及影片。(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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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記載,賴男2016年間在某國小擔任某班級的導師,期間被檢舉在游泳池畔壁咚女學生、要求陪同散步,還在課堂授課期間談到新聞事件時,以電腦播放含有18禁暴力、色情圖片及影片給學生觀看,甚至多次被目擊電腦中存有裸體圖片,讓學生感到不舒服,因此被記過2次。

2017年4月18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接獲陳情案,賴男疑似因為身障特殊生未完成作業,竟對班上學生採取連坐罰,導致該名學生遭到排擠,經調查小組調查後,認定他涉及不當管教成立,因此裁處申誡1次。沒想到事情到此仍未結束,在調查過程中,相關人員發現,賴男曾在授課時疑似以不雅字眼辱罵學生,例如「他媽的、北七、笨蛋、他媽的靠么、你去死一死好了、智障、靠北」等等,此案被送交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校方經過審議後,認為賴男涉及性騷擾、不當管教及授課時常出現不雅文詞等情況,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違反性平法、教師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最終決議解聘且1年內不得再擔任教師。賴男不滿提出行政訴訟,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他繼續提出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認為,校方解聘賴男於法有據,並無違誤,應予以維持,因此裁定駁回賴男的告訴;至於1年內不得再擔任教師的部分,尚待教育局進行言詞辯論程序,法院無從自為判決,故此部分裁定廢棄,發回原審更為適法的裁判,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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