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靖榕/綜合港媒報導
香港現年56歲藝人陳法蓉(Monica)早年憑藉港劇走紅,近年到中國大陸發展,微博許多自媒體偶爾也會分享她的消息,沒想到近日卻傳出眾多自媒體遭她「無差別提告」侵犯肖像權求償,引發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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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不少經營自媒體的用戶表示,因為在文章中使用了取自陳法蓉社群媒體的照片或影片,不論寫的內容是正是反,都遭到她無差別提告「侵犯肖像權」,微博上還因此掀起一片哀嚎,有網友表示,「真是顛覆了我的三觀,本來對她印象還不錯」,也有人酸,「我覺得明星就別出來露臉,是又告不是又告,吃相太難看」、「是不是有代理專門賺這種錢」、「缺錢缺到這個地步了嗎」。
一名博主表示想不通這麼做的邏輯是什麼,甚至有人因為「閨密為其(陳)慶生」用了照片就遭到提告,也有人轉法「澄清未婚」的消息被告,「既然這樣,為什麼還要在微博開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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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16日有自媒體用戶在微博上稱收到消息,許多人已陸續被撤訴,也有網友表示陳法蓉已經批量進行撤訴,也有人認為照這樣操作,很可能連陳本人都不知情,是律師單方面無差別起訴,純粹就是為了賺律師費。對此,陳法蓉尚未出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