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半島沙灘車行駛一般道路 警加強取締開單告發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恆春半島地區常見沙灘車出沒一般道路,威脅往來用路人的交通安全,恆春警警分局編排專案取締勤務,在恆春鎮坑內路與網紗溪口及恒東路各告發1件違規案件,籲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避免被罰。

▲恆春警分局執行取締沙灘車違規勤務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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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警分局表示,滿州鄉九棚、港仔地區沙灘車飆沙活動盛行,但沙灘車行駛會破壞海岸及防風林,該警分局日前已配合林務局屏東林管處在九棚大沙漠設置護欄,防止車輛進入破壞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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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警方說,依法沙灘車禁止行駛於道路上,不時看到沙灘車行駛在一般道路,不但製造噪音,還威脅其他人交通安全,為遏止違規行為,警方編排專案勤務取締,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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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黃文智表示,呼籲沙灘車業者遵守相關法令,切勿知法犯法,違規行駛於道路上,警方將會持續取締,以維護交通秩序及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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