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1.9億柯文哲指「民進黨執政就會給錢」 文化部:無黨派之分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圖/工務局提供)

▲北流1.9億工程款未結案持續爭議,針對柯文哲發言,文化部再次回應。(資料照/工務局提供)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1.9億工程款未結案持續爭議,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昨20日再次指控,文化部到今年7月才回函表態不願支付款項,並表示「如果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中央就會給錢」;文化部今(21)日回應,行政院107年核定預算時已敘明「不得展延」,呼籲柯文哲勿倒果為因,並強調「一切依法行政,並無黨派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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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昨日針對北流1.9億工程款再度發言,提及「直到今年7月11日,文化部才正式回函表態不願支付款項」、「如果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中央就會給錢」等語。文化部今日再次回應,行政院107年核定新增預算至60億元,即已敘明「不得展延」,代辦協議書也明定「以核定預算為限」,請勿倒果為因,以自行新增未經核定的預算反向指控中央不給錢。

而針對柯文哲以黨派為由指控,文化部表示,所謂民進黨執政縣市,同樣代辦興建流行音樂中心的高雄市政府,110年就自行編列1.9億元支付不足費用,行政院並沒有因為執政縣市黨派不同而有差別,自始「並無黨派之別」。

文化部指出,行政院97年核定北流興建經費45億元,由文化部委託北市府代辦,北市府不僅工程延宕,又發生未經行政院同意增加經費,卻自行發包施作的情節,行政院雖於107年勉予同意擴增預算至60億元,但於核定函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本案計畫期程原自94年至97年,經多次函報修正計畫展延至108年,延宕11年之久,應確實督導監控各項進度,不得再次展延」。

當時文化部於函轉行政院核定函時,亦寫明「請貴府極力避免不必要之變更設計、浪費公帑及展延工期等情事」。此外,代辦協議書亦清楚明定代辦工程費應「以核定預算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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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表示,北市府不僅未能如期完工,甚至在110年開幕以後,再次要求文化部支應因北基地「新增舞台附屬工程」及南基地等,因變更設計導致監造及專案管理期間延長,而增加的監造及專案管理費用共1.9億元。

而同樣代辦興建高流的高雄市政府,自行於110年編列計畫不足款1.9億。對於各項公共工程及政府預算執行,一切依法行政,文化部也嚴謹的請律師提供法律意見,目前確實「無法排除北市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