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趙蔡州/高雄報導
高雄岡山區一名農夫18日下午5時許在阿公店路附近一處香蕉田務農時,看見一名3歲男童獨自在工廠門口玩耍,認為是走失男童,於是將對方載往岡山分局前峰派出所報案。警方聯繫家屬後,家屬表示孩童在家門口玩耍時卻突然不見,正準備要前往警局報警協尋,才發現是烏龍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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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家屬透露,3歲蔡姓男童平常都會在工廠裡面玩耍,所以在幫其他小孩換尿布時,就沒有特別注意男童行蹤,沒想到替其他孩子換完尿布後,發現找不到男童相當焦急,直到接到電話才知道,是務農的鄰居以為是走失的兒童,將男童熱心載往派出所,才放下心中的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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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山分局表示,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違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至15000元以下罰鍰,家長務必多加注意孩童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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