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惡搞重劃自肥卻害慘小百姓 地主怒喊:還我200億土地

▲台中黎明重劃案二審「市值200億土地被沒收」,地主要求還地。(圖/民眾提供)

▲台中黎明重劃案二審「市值200億土地被沒收」,部分地主怒批無辜遭波及,要求還地。(圖/民眾提供)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前立法委員楊文欣等人民國95年發起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涉嫌虛增拆遷補償等費用牟取抵費地不法利益,台中高分院二審宣判被告楊文欣等人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和偽造文書等罪判刑4年10個月徒刑,同時沒收9800坪、價值200億元的土地,創司法首例。但部分地主難以接受,認為如果法官要沒收被告虛增重劃費用的犯罪所得,應該要被告吐出錢來,把土地還給地主,不滿「哪有別人做錯事,卻要沒收我們財產的道理?」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姓地主指出,法官要求沒收的9800坪抵費地,目前市值超過200億元,如果平均分配下來,每位地主可發還近千萬元土地;這些都是當初地主參與重劃的土地,「為何來自地主們的土地,如今卻變成政府的?」

今年5月30日,台中黎明重劃案二審宣判,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以「犯罪所得」判決沒收市值高達200億元以上的土地,創台灣司法史的首例。判決書指出,被告因虛增重劃費用,所以要沒收抵土地抵償,且是市政路邊最精華的「交六」用地,地主損失因此而確定。外界質疑聲浪四起,認為這樣沒收法制是否合於憲法,也引起關注。

一名黃姓地主憤怒地說,這些被沒收的土地,原本都是地主們參與重劃的土地;如果被告因虛增重劃費用需要沒收犯罪所得,法官應該要被告吐出錢來,把這些土地還給地主,「哪有別人做錯事,卻要沒收我們財產的道理。」

黃姓地主也指出,當初未簽同意書參加重劃的2%地主,因為在判決中認定是「受害人」,這些極少數地主也是此案告訴人,只有他們可要求發還沒收的土地。黃姓地主不滿說,2%地主只有數十人,卻可請求發還,「98%同意參與重劃地主所貢獻出來、價值200億元的土地卻要被沒收」,怒批荒謬至極。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