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也賣的「狠婦」余華英受審 法院外聚集「尋親者」盼團圓

▲「人販子」余華英在貴陽中院受審。(圖/翻攝澎湃新聞)

▲「人販子」余華英在貴陽中院受審。(圖/翻攝澎湃新聞)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貴陽中院今(14)日將公開審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余華英在此案被指控拐賣11名兒童,在開庭前,法院外便聚集許多「尋親者」,期待能從庭審中尋找失蹤孩子的蛛絲馬跡,期盼能早日團圓。據了解,余華英曾供稱初次犯案是於1992年賣掉自己的私生子,其後11年間共使13個孩子找不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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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的「尋親者」想在案件審理期間尋找失蹤孩子的線索。(圖/翻攝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報導,今年將滿60歲的余華英是個「人販子」。根據檢方指控和此前判決,1993年起,她陸續伙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龔某良拐賣13名兒童。這些兒童均被從西南地區拐賣至河北邯鄲。

余華英是雲南大理州鶴慶縣人,1963年12月29日出生在當地一戶普通人家,排行第四。1987年1月,剛滿23歲的余華英和丈夫王某文生下女兒。直至王某文盜竊案被捕後,余華英又攀上有婦之夫「木匠龔某良」,還生下一名私生子,並將這名私生子賣到河北邯鄲,自此開啟長達11年的拐賣兒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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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妞花(圖中)在26年後尋親成功。(圖/翻攝澎湃新聞)

根據檢方控訴,余華英自1993年至1996年的短短三年多的時間內,和情夫龔某良一共拐賣來自多個家庭的11名兒童,其中有3對是姐弟或兄弟,全都被賣到河北邯鄲。1995年冬,余華英兩人來到貴陽,將5歲的楊妞花拐走,直至2021年,楊妞花才終於尋親成功,與原生父母家庭團圓。

余華英曾於2000年因拐賣兒童案遭刑事拘留,卻只在監獄待2個月便被釋放。直至2004年,余華英「重操舊業」再度幹起拐賣兒童的勾當,只是這次的「共犯」換成的丈夫王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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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在雲南楚雄拐走兩名孩童後,因家長迅速報案而被警方逮捕,當時,余華英和王某文街用化名躲過刑責,並於2009年刑滿釋放,至今,余華英涉嫌拐走的13人中,有2人被警方解救,10人先後找到了自己的原生家庭,還有1人仍未找到。

正因為楊妞花尋親成功,讓余華英再也躲不過法律的制裁,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在2022年對余華英正式提起公訴,由於涉嫌重大,提請貴陽市中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