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經過樹林竟遭掉落電纜線活活電死!台電判賠1615萬確定

▲▼封鎖線。(圖/CFP)

▲騎士經過樹林,竟遭掉落電纜線電死。此為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羅姓男子2015年間騎機車路過新北市烏來區某樹林空地時,台灣電力公司的電纜線竟因斷裂而懸落,羅男竟遭活活電死。家屬起訴求償,案件纏訟多年,歷經多次廢棄發回,最高法院最後判決台電須賠償1615萬餘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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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15年1月22日中午,根據本案確定判決指出,當時羅姓男子路過烏來區啦卡路9巷36號附近樹林空地,台電編號B6801HA89號電桿和架連的「烏來WK23饋線」因斷裂而垂掛在地,羅男經過電纜線,遭高壓電纜直接電死。

家屬不滿,認為台電對於電纜線管理有疏失,因此提出民事訴訟,向台電請求喪葬費、撫養費、精神慰撫金等,共計求償2264萬餘元。一審法院判決台電敗訴,須賠償1484萬餘元,二審再改判台電須賠償1535萬餘元。

案經部分確定、部分廢棄發回後,更一審審理後,採用內政部公告之2015年度新北市每月最低生活費12,840元為基準,但扣除妻子因財產較多不須羅男扶養,因此更一審改判准賠償1400萬餘元。全案再經廢棄發回,更二審法院又改認定妻子也需要扶養費,經過計算後,更二審改判決台電須賠償羅男的4名子女再加上妻子的扶養費,總計判准賠償1615萬餘元。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更二審已經完備,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台電確定要賠償1615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