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被拒…她嗆外流前女友「自慰片」:副本製作中!下場G了

▲▼性感少女。(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求復合被拒絕,她嗆外流前女友自慰片,下場遭判拘役40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苗栗報導

苗栗縣一名林姓女子不滿陳姓前女友拒絕復合,竟傳訊息恐嚇要外流對方的自慰影片,還嗆聲「別逼我曝光妳」,令對方忍不住報案,全案由澎湖憲兵隊移送偵辦。苗栗地院審理後,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林女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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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方調查,27歲林女與陳女為前伴侶關係,林女因向陳女要求復合被拒,竟於2022年8月22日傳訊息恫嚇陳女,「明天我若沒有看到妳的回應跟錢,自X影片先來一段,叫X收好喔,很精彩」、「您的副本正在製作中」、「請獨立自主喔,時間拖越久,我玩的東西越多」、「是妳作賤妳自己再來酸我別逼我曝光妳」等。

陳女見到訊息後心生恐懼決定報案,全案由澎湖憲兵隊移送偵辦。林女坦承有傳訊息給陳女,但辯稱,「我並沒有陳女的自慰影片,只是情緒失控要陳女出來面對我,陳女有跟我說過她曾經拍過性愛照片」,檢方偵結後,依恐嚇罪嫌將她起訴。

苗栗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認為,林女與陳女有感情糾紛,未能控制自己情緒,而犯下恐嚇犯行,所為確實不妥,審酌她犯後坦承犯行,未與陳女達成和解,最後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她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