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誇張!白板筆鉛筆掃把握把全插男童肛門!直腸潰瘍

▲▼最高法院外觀,最高法院示意圖,最高法院2023年新外觀。(圖/記者吳銘峯攝)

▲最高法院將虐童的母親與同居人,分別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市一名單親媽媽帶著7歲男童,與男友阿偉(化名)同居。但阿偉認為男童不服管教,竟多方虐待男童,除了綑綁、毆打以外,還以白板筆、鉛筆、掃把握把等物品,插入男童肛門,導致他直腸潰瘍。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阿偉重判有期徒刑9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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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男童跟著媽媽與阿偉同居,2年多前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當時各級學校停課,男童只好待在家中。阿偉認為男童不服管教,經常以膠帶、繩子綑綁男童,並以衣架、鐵製扳手、掃把等物品,或徒手、腳部踢踹、踩踏等方式,多次毆打傷害男童頭臉部、身體軀幹及四肢。還有一次要求男童母親壓住男童雙腳,阿偉將男童綑綁在門閂上,毆打男童,限制他的自由2、3小時。

更誇張的是,阿偉還在當年8月間,先後持鉛筆、白板筆插入男童肛門。隔了一週,又以掃把的握把,插入男童肛門。男童疼痛難忍,凌晨1點多還在哭泣,鄰居聽聞後報警,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男童身上多處瘀傷、右眼有明顯瘀青,身上未著衣褲全身赤裸。

警方立刻將男童送醫救治,發現他臀部近肛門口撕裂傷合併感染、肛門口陳舊性傷疤、直腸多處潰瘍;此外身上還有多處瘀挫傷、擦傷、全身多處瘀挫傷(四肢、前胸、腹部、背部、臀部)、前胸挫傷、腹部挫傷、背部瘀挫傷、雙側上肢擦挫傷、雙側下肢挫傷、左下腹及腹股溝處較明顯且偏紫色瘀傷、雙側臀部大面積紅紫色瘀挫傷等傷勢。社會局緊急介入安置,檢警則逮捕男童母親與阿偉,並依照「家暴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均認定2人有罪,其中二審台中高分院將母親判刑6月、緩刑3年;至於阿偉則重判有期徒刑9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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