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員旅「要自己請特休」!勞工轟:算什麼福利? 1關鍵恐觸法

▲▼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桃機一航,桃園國際機場,出國旅遊,報復性旅遊,過年出國,農曆春節出國,團體旅遊,自由行。(圖/記者蔡玟君攝)

▲原PO表示,公司員工旅遊必須用特休或是自行請假。(示意圖/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陳怡靜/綜合報導

許多公司體恤員工辛勞,會定期舉辦員工旅遊,或是給予津貼補助,作為員工福利。一名網友表示,第一次待到有員工旅遊的公司,不過同事告訴他,參加員工旅遊必須用特休或是請假的方式,「想問問大家待的公司員旅也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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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PTT WomenTalk板表示,剛出社會不久的他,第一次進入有員工旅遊福利的公司,不過同事透露,參加員工旅遊必須要用特休或是請假,不曉得是否合理,便上網發問,「員工旅遊需要扣特休或假嗎?」

文章曝光後,不少人紛紛回應,「請假是應該的,如果公司員旅不扣假是額外的福利」、「剛去完回來,員旅有公假」、「不是辦在假日的話,扣假正常」、「如果把員工旅遊綁特休是不是有點被綁架,讓人陷兩難」、「特休是法定的,除非有高於法定天數,你辦員旅還要扣假也太爛,算什麼福利」。

就有網友分享,最近剛好碰到類似問題,「我們也是要扣特休去員旅,公司補助員旅每人一萬 ,但沒去就是自動放棄補助這一萬塊」、「我們是欸,如果遇到平日,就用自己的特休扣」。

不過也有人直言,「正常來說要扣特休,不過我都不去員旅的,這時候去上班根本沒人上班,在外面晃等下班再回去打卡就好了,再拿旅遊補助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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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旅遊日雇主不得強迫員工排特休,否則違反勞基法。(示意圖/資料照)

事實上,員工旅遊日期若為上班出勤日,雇主不得擅自替員工排特休假,否則將違反《勞基法》第38條第2項:「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類似的問題層出不窮,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曾以「公司主辦員工旅遊,旅遊日為一般上班日,是否當日不支薪?」為題公告,「員工旅遊若屬強制參加性質,則仍應給付當日工資,惟因員工旅遊不同於一般勞務給付情況,其工資給與可由勞雇雙方另予議定。員工旅遊,若屬自願參加,而未參加之勞工無提供勞務時,雇主得不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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