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女千字文控性侵墜樓亡 渣男逃10年重刑...全因她心太軟

▲▼林女於衛生局大樓頂樓墜落。(圖/記者游宗樺攝、翻攝臉書)

▲林女從新北市衛生局大樓頂樓墜樓,送醫不治。(圖/資料照、翻攝臉書)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市府衛生局1位林姓女員工2020年從任職單位的大樓墜樓身亡,事前在臉書PO出千字長文,揭露遭經營物理治療所的廖男性侵逼當小三等往事,檢方起訴廖男涉犯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等罪嫌,新北地院今(31日)依強制性交罪判廖男3年6月徒刑,法官認定廖男性侵屬實,但林女事隔約3年尋短,期間跟廖男交往並與廖妻訴訟,難以認定是遭性侵所生羞忿而輕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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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女2017年到2018年任職廖男擔任執行長的物理治療所,並住在所內的員工宿舍,2017年9月16日,廖男與林女及治療所員工晚間聚餐喝酒後,一起回治療所休息,隔天(17日)上午,廖男趁員工因另有要事離開之際,在所內性侵林女得逞,事後向林女下跪流淚懺悔,聲稱希望和林女交往,請林女給他時間跟妻子離婚。

林女深覺屈辱,幾經思考,選擇息事寧人和廖男在一起,希望廖男兌現承諾娶她為妻,共結連理把這段過錯補正弭平,但廖男壓根兒只把林女當成小三、無意扶正,林女看破廖男真面目,黯然離職換跑道去新北市府衛生局工作,廖男不肯對林女放手,林女2020年決定向廖妻說出實情斬斷孽緣,卻被廖妻控告涉嫌妨害家庭。

▲林女生前PO文揭露遭廖男性侵欺騙感情的身心煎熬。(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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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轉而在臉書PO文公諸於世,又遭廖男指控涉嫌妨害名譽。林女原訂2020年7月初到警局做筆錄,不料同月3日,林女任職單位接獲匿名檢舉,指稱林女和廖男有不正當男女關係。林女被單位內部約談到當天下午5點多,結束後躲起來在臉書PO出千字長文,細述先前遭廖男性侵、之後逼當小三等身心煎熬,聲稱「願用命,讓真相浮出」,接著當晚11點多從任職單位的大樓頂樓墜樓身亡。

林女父母怒告廖男,廖男辯稱與林女是男女朋友,兩情相悅、絕無性侵,檢方最初因欠缺足夠證據,將廖男不起訴,經高檢署發回續查,檢方改起訴廖男涉犯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嫌,法定刑為10年以上徒刑,加上廖男持續糾纏林女、還跑到林女住處堵人拉扯,一併起訴他涉犯強制罪嫌。

法官審理認為,林女除了在臉書、IG貼文揭露遭廖男性侵一事,也在任職單位內部約談時做同樣表示,據此認定廖男性侵屬實,但林女事隔近3年後尋短,期間跟廖男交往相當時間,與廖男夫妻不乏糾紛、訴訟,難以認定她輕生舉動是遭性侵所生羞忿造成,因此改依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強制性交罪,判廖男3年6月徒刑。

至於廖男被控2019年10月14日晚間,到林女住處附近強行拉住林女的手質問是否另結新歡,法官認為無證據可認定當時廖男已達妨害林女行使權力或行無義務之事的程度,此部分所涉強制罪嫌判廖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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