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純大奶妹私接熟客 馬伕載她到飯店不算「媒介」判無罪

▲位於桃園火車站鬧區前的老字號飯店葉姓父子檔,容留女子以「一樓一鳳」方式從事性交易,桃警持搜索票查獲花名「幻姬」等14名女子到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應召女私接客人,找馬伕載她去飯店。(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在應召站上班的清純大奶妹小文(化名)因服務好受到不少客人喜愛,去年10月間,一名客人私下約了小文到飯店進行「連結」,小文為了避免被應召站抽成,於是直接找了經常配合的馬伕賴男載她去飯店赴約,交易完成後卻被埋伏員警查獲,檢方依媒介性交罪起訴賴男,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文是私下接生意,沒有透過應召站,賴男不算「仲介」,所以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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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小文平常在應召站上班的「行情」是2500元,但因為服務好,不少客人直接和小文加微信留聯絡方式,去年10月6日下午3時許,小文接了一位客人2000元的私約,於是叫了平常配合馬伕賴男的車,載她到飯店赴約,沒想到辦完事後就被警方查獲,檢方在偵辦後,依媒介性交罪將賴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賴男辯稱以前他都是在應召站載小文去「上班」,然後每天車資2500元,但當天是直接到小文的住處載她去飯店,不是去應召站,雙方約定車資200元,他並不曉得小文去飯店幹嘛,也沒有仲介小文從事性交易,小文和客人也證稱,當天兩人是直接約在飯店交易,沒有透過應召站。

法官因此認定賴男與這起性交易並沒有居間「媒介」的行為,因此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