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領6萬! 住宿式機構補助3條件可申請、3/1截止

▲新台幣,千鈔。(圖/記者廖婕妤攝)

▲住宿式機構補助最高領6萬元。(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政府又要發錢了!勞保局表示,111年度入住機構的住民,只要符合3個條件,就可以申請住宿式機構補助,最高金額6萬元,申請期限至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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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指出,只要使用機構者入住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在111年期間入住天數滿90天,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使用機構者同一申報戶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累進稅率未達20%,就可以申請住宿式機構補助。

▲住宿式機構補助符合3條件可申請。(圖/勞保局提供)

勞保局指出,住宿式機構補助金額約落在4萬5,600元至6萬元之間,申請截止日期為3/1,依郵戳為憑,逾期就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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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需要準備的文件共有5項,包括申請書、入住機構完整契約書影本、111年繳費收據影本、使用機構者本人及機構簽約人的身分證影本、使用機構者本人或機構簽約人存摺影本。依據機構類型親送或郵寄向衛生局或社會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