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經營權之爭!獨董陳敏薰違反證交法 金管會要求限期說明

▲飲料大廠泰山企業今(16)日舉行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圖/泰山提供)

▲泰山經營權雙方採取各種方式以爭取。(圖/泰山提供)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

泰山經營權紛爭不斷!為免影響公司及股東權益,金管會發文要求獨董陳敏薰說明召開股臨會必要性、投保中心也呼籲雙方應恪遵法令,忠實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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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聞雲》取得金管會於2月13日對陳敏薰發函,要求陳針對召開股東臨時會前的審計委員會發函時間點做出說明,以釐清召開股東會的爭議。

金管會証期局認為,陳敏薰違反證交法多項條款,要求陳敏薰應在公文到起7天內提出說明,否則將依法開罰。

針對獨立董事將於3月16日召集股臨會全面改選董事,投保中心表示,獨立董事雖有召集股東會之權限,且依該獨立董事表示有經審計委員會決議,惟依公司法第220條規定,於召集時仍應考量公司利益及召集之必要性。

為維護股東權益,投保中心已函請該獨立董事就召集股東臨時會之必要性予以說明,若評估後仍具必要性,則請於股臨會上向股東說明清楚,俾供股東行使股東權之參考,並籲請獨董應維持其獨立性,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善盡其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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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中心強調,對於經營權之爭,投保中心一向秉持中立立場,不涉入其間紛爭,然要求雙方遵守法令,對於惡質之經營權爭奪手法非常不認同,將密切注意事件發展及後續股東會開會情形,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