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雲南昆明一名許姓女子吃了海鮮後腹痛難忍,於是到醫院檢查,不過院方因為查不出病因,當天就准許出院回家,豈料晚間許女就不治身亡。家屬氣得將院方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則判院方要承擔50%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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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許女近日吃完海鮮後,突然感到腹痛難忍,於是到醫院檢查,而在此次事件發生前20天,許女曾在該醫院做子宮內膜刮除手術,術後卻沒有進行抗發炎治療,因此這次腹痛發生後,許女就被收入婦產科進行檢查。
婦產科醫師進行詳細檢查,仍沒有查出病因,於是將人轉到外科。而外科醫師則研判,可能是急性闌尾炎、腹膜炎,於是進行點滴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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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女住院打點滴,到中午感覺腹痛減輕,醫師也判斷准許回家,於是許女回到家中休息。豈料當天晚上8點15分,許女突然失去意識,家人怎麼叫也沒有反應,於是又被送到急診搶救。
不過,院方經過搶救後,許女仍沒有恢復自主呼吸,被醫師宣告臨床死亡。後續經過司法鑑定,許女是因為腹腔內發生疝氣,導致腸阻塞,最後才會休克死亡。
家屬聽到檢方的說法,氣得將院方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則認定,醫師對許女的檢查不夠完整,且使用止痛藥緩解疼痛後,沒有將人留在醫院觀察,對於此次死亡,需要承擔50%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