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昊姑姑王薇君在記者會上痛批凶嫌手段殘忍。(圖/資料照片)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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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劉金龍等人餵毒凌虐同居人2歲稚子王昊致死,一審判處劉男死刑,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處劉男30年徒刑,全案確定。王昊姑姑直說失望,批評判決很「瞎」、司法無情。
法院判決指出,有多項毒品前科的劉金龍與同居人及其子王昊同住,劉男於民國100年10月間,藉口要買糖果將小孩帶到友人住處,並對同居人謊稱「小孩在保母家」。
法院一審判處劉金龍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周建輝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許冠雄13年徒刑、鄭盛峰14年徒刑。二審認為劉男曾催促同夥將昏迷的男童送醫,可見良心未泯,分別將劉金龍判處30年徒刑、周建輝20年、許冠雄9年、鄭盛峰14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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