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公車駕駛拒載身障民眾 市府發言人:一周內祭出懲處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針對「基隆市公車駕駛拒載身障民眾」一事,市府發言人余治明與公車處長陳新埤今(6日)召開記者會,余治明強調,有愛城市是要兼具包容與尊重每位市民朋友,市府將在一周內進行懲處,並同時加強公車駕駛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次上演。

▲市府發言人余治明(左)強調,有愛城市的目標,應是兼具包容、尊重每位市民朋友。(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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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公車處長陳新埤說明,事件發生在2月4日晚間6時58分在「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站牌處,林姓公車駕駛看見使用電動輪椅民眾等候搭車,以無陪伴者陪同及車上客滿等為由拒載。他代表公車處向民眾致歉,表示公車處會加強駕駛教育,並呼籲站在乘客立場服務乘客,同時將訂定嚴格稽查標準予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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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治明表示,有特殊需求的民眾,應當安排先行上車,待輪椅安裝固定後,再請一般民眾上車,影片中明顯只剩下身障民眾停留在原地,司機聲稱客滿,而忽略身障民眾的需求,當日的處置明顯不妥。公車處認為,針對公車拒載之規定,並未包含電動輪椅無陪伴者一項,認為林員實有服務上之疏失。

余治明強調,有愛城市的目標,應是兼具包容、尊重每位市民朋友,無法坐視甚至忽略這類事情的發生,特別是社會上,需要被幫助的身障朋友。為此,市府將在一周內針對此事件進行懲處,同時加強每位公車駕駛的宣導,避免此事件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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