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安于晴泰警慘了! 泰媒曝「觸刑法2重罪」最高可判死刑

▲▼安于晴到泰國旅遊碰到黑警。(圖/翻攝自IG/charlene_an517)

▲安于晴到泰國旅遊碰到黑警。(圖/翻攝自IG/charlene_an517)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台灣藝人安于晴赴泰旅遊稱遭警察無故勒索,目前6名涉案警察被法院裁定羈押12天,已調離現職且將被起訴。泰國媒體指出,涉事6名警員涉嫌違反《刑法》第149條和第157條,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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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泰國頭條新聞》報導,曼谷京畿警察總署調查局長緹拉德透露,6名涉案警察在詢問口供時皆坦承犯案,但在審訊階段卻改口否認,堅持不認罪;但調查單位已掌握明確證據,這些警察從一名新加坡男子手中收錢,且其中1人甚至沒有穿警察制服。

▲▼泰國6名警察遭押。(圖/翻攝自กรุงเทพธุรกิจ)

法院申請先行羈押12天,且由於涉案警員或面臨嚴重量刑,有可能會逃跑或騷擾案件證人,因此不予以保釋,在2日晚間已送至曼谷特別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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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6名警員涉嫌違反《刑法》第149條和第157條,罪名為「身為公職人員但聯合為自己或他人非法索要或收取財產或其他好處」以及「瀆職」等,最高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