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足八八會館案遭拔官 前刑事局副局長怒告2檢誹謗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因涉足「八八會館」等私人招待所被拔官的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不滿新北地檢署王涂芝在行政調查時做出不實指控,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故意不追究王涂芝縱放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小名)的瀆職責任,害得他被記過拔官,黃將於17日下午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王涂芝與鄭鑫宏2檢分別涉嫌加重誹謗、誹謗罪。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要控告2檢察官在八八會館案調查中涉嫌誹謗。(資料照/記者張君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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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新北地檢署、警政署在13日同時發布檢警高層涉足私人招待所調查結果出爐,根據高檢署調查報告,全案共有4名檢察官曾涉足私人招待所,其中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因事發後一再狡詞否認,甚至要求同行的學妹王涂芝改口否認有去過「八八會館」,意圖卸責,2人都被送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議處;新北檢則分案調查黃錦秋與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等人涉嫌包庇地下匯兌的瀆職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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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調查結果,黃錦秋和黃建榮先後表達過不滿與委屈,其中黃建榮不滿新北檢察官王涂芝受理郭哲敏、林秉文涉及洗錢案後,竟作出讓林秉文300萬元交保、郭哲明出境等啟人疑竇之強制處分,等到民怨炸煱,2022年12月10日有媒體報導:「知情人士卻透露,同樣捲入風暴的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曾在案件曝光後致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凃芝,引導或暗示王在接受行政調查時,對外說沒去過八八招待所。」

黃建榮認為,這段媒體文字是王涂芝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之後又在高檢署及新北地檢署訪談時,胡亂指摘「黃建榮稱改往信義區歡唱,遂分批搭車前往,王涂芝於車上詢問實際唱歌地址後,將地址「松勤路88號」傳給友人等不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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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負責調查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則是故意不追究被告王涂芝至八八會館接受招待與其縱放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讓林秉文300萬元交保之間是否存有對價關係之貪瀆行為,卻故意轉移焦點,將調查重點放另名女檢黃錦秋有無涉足八八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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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榮痛批鄭鑫宏眛於事實,作出黃錦秋「甚而以LINE語音電話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有至「八八會館」之不實結論,導致警政署堅信黃建隆有道八八會館,以影響警譽,情節嚴重等理由,將他記過一次,並調整職務,對他的名譽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因此要委任律師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