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宇綸被說「塔綠班」怒告網友 法官判敗訴:高價值政治言論

▲柯宇綸立場鮮明,經常不吝在公眾空間發表想法。(圖/翻攝柯宇綸臉書)

▲藝人柯宇綸。(圖/翻攝柯宇綸臉書)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藝人柯宇綸時常在臉書發政治相關的文章,吸引許多網友留言討論。他去年PO出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的歌曲《玻璃心》時,不滿許姓網友留言「塔綠班」,憤而提告並求償20萬元。對此,台北地院今判柯宇綸敗訴,許姓網友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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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宇綸2021年10月18日在個人粉專以「只能說祝福台島演藝圈早日解嚴」為題發文,並貼出黃明志的歌曲《玻璃心》。許姓網友看到貼文,在該文下方留言「好的,塔綠班」,讓柯宇綸氣得找律師提告並求償20萬元,承諾賠償會全數捐給動保團體。

柯宇綸表示,他對「塔綠班」3個字零容忍,提告是為了端正社會風氣,且「塔綠班」是諷刺綠營、綠營支持者的用詞,該詞和極端組織「塔利班」有所連結,屬於嚴重的貶抑、羞辱,此詞已侵害他的名譽。

許姓網友辯稱,「塔綠班」是嘲諷、批評政治人物,也代表極端的綠營支持者,留言的目的是提醒柯宇綸使用「戒嚴」一詞過於極端,沒有侵犯對方名譽。

對此,台北地院認為,許姓網友留言「好的,塔綠班」屬於主觀認知,留言是為了表達柯宇綸的言語有濃厚的意識形態及主觀認知,非事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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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表示,柯宇綸是公眾人物,在網路上有一定的聲量跟影響力,可受公評。許姓網友以戲謔的方式反諷,非情緒性謾罵,屬於高價值的政治性言論,因此沒有侵犯柯宇綸的名譽權,判柯宇綸敗訴,許姓網友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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