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打綠再戰林暐哲 控侵吞近4億「演唱會與版權收入」結果出爐

▲▼蘇打綠(魚丁糸)。(圖/翻攝IG/魚丁糸)

▲蘇打綠(魚丁糸)全體團員控告前經紀人涉嫌侵占演唱會商品與歌曲版權費。(資料照/翻攝IG魚丁糸)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樂團「蘇打綠」和前經紀人林暐哲翻臉,延伸出包括團名商標權、詞曲創作權等民刑事官司,過去蘇打綠、青峰一路勝訴,也拿回團名,但雙方恩怨難了,蘇打綠全體團員另案指控林暐哲,涉嫌侵吞2015年「再遇見」世界巡迴演唱的周邊商品獲利,以及大陸地區版權費共近4億元。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全案屬契約、債務不履行的民事糾紛,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17日處分不起訴林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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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打綠主唱青峰(吳青峰)在1998年8月,和恩師林暐哲音樂社公司簽下演出經紀等3份合約,青峰的詞曲創作等音樂著作都專屬林暐哲所有,2018年底,2人發布共同聲明表示將要分家,但雙方其實早就針對青峰多年來創作的275首歌曲版稅收益發生嫌隙。

▲青峰跟林暐哲2018年公告拆夥。(資料照/翻攝青峰臉書)

林暐哲主張自己擁有「蘇打綠」商標,並控告青峰未經授權,就公開演唱、出版專輯《太空人》內單曲「歌頌者」、「巴別塔慶典」等12首歌,蘇打綠為此一度改名「魚丁糸」,青峰也因此被檢察官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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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青峰在民事侵權遭求償部分獲得勝訴,刑事部分,台北地院在2021年6月認定青峰並未違反《著作權法》,判決青峰無罪,林暐哲主動向檢方表示不再上訴;2022年5月,林暐哲無預警發出聲明,放棄「蘇打綠」商標所有權,「魚丁糸」隨即順利註冊商標拿回「蘇打綠」團名。

▲林暐哲日前宣布放棄「蘇打綠」商標,又挨告侵占樂團近4億元,結果獲得不起訴處分 。(圖/資料照)

但據了解,蘇打綠成員仍對林暐哲擔任經紀人期間的行為有所不滿,多次私下以e-mail聯繫,要求林暐哲提供過去幾年,樂團表演收入獲利分配的紀錄,因遲遲沒有取得滿意答覆,成員們聯名提告指控林暐哲,在舉辦2015年「再遇見」世界巡迴演唱會時,A走包括演唱會周邊商品販售等收入約1億元,另外將歌曲授權給大陸騰訊的版權費約2.9億元也沒有分配給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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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暐哲被控業務侵占及背信等罪,不過檢察官認為,侵佔罪要處罰的是將因故暫時取得的財物私吞,背信罪則是指違背受託任務,導致損害本人財產或其他利益,而蘇打綠提告的範圍都是與林暐哲有經紀合約的時候,林暐哲是否有依合約,將公司取得的利益合理分配,屬於雙方契約糾紛或是債務不履行等民事問題,與刑法構成要件不符,因此決定處分不起訴林暐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