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妻成小三偷吃人夫 被逮辯被性侵而「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床事,性感,性愛,性,夫妻,偷情  。(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音樂人妻偷吃人夫,被逮求償時竟辯稱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音樂人李姓作詞家,發現妻子黃姓女子與有婦之夫蔣姓男子外遇,求償獲賠60萬確定。蔣男的元配也因此對黃女求償,法院審理時黃女辯稱,遭蔣男性侵後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才會一再偷吃。一審判賠60萬,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判賠60萬,全案確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李男與黃女於2007年間結婚,另外蔣男與妻子2008年結婚,兩對夫妻分別育有子女,而黃女與蔣男因孩子一同參加某親子社群網站,而逐漸熟識。但2人不顧對方有婚姻的身分,發展成婚外情,最後更因此發生關係,甚至在洗澡時,還互相視訊通話,雙方不倫關係從2018年5月起,到2020年10月為止,超過2年以上。李男發現後,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向蔣男求償100萬元,最後法院判賠60萬元確定。

蔣男的元配陳姓女子發現後,也對黃女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訴訟,並求償120萬元。面對陳女起訴,黃女辯稱,當時不知道蔣男有婚姻,是蔣男主動示好,她雖一再拒絕,但蔣男仍百般糾纏,甚至對她性侵害;黃女更說,蔣男還持照片、信件要挾,強迫她視訊,蔣男的個人之脫序行為與她無關,她是因「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而對蔣男心生同情,並無侵害陳女配偶權。

不過法院調查後,發現黃女早在2018年4月間,雙方還沒發生情愫前,就已經傳訊給蔣男「你有家室的人了」、「這麼好的機會就讓給你老婆好了」,等到雙方發生不倫後,黃女更傳訊給蔣男「她身為人妻,那種被背叛的感覺…你於心何忍」。可見黃女早就知道蔣男有婚姻,還發生關係。

另外法院也根據陳女提出蔣男與黃女視訊時,裸露生殖器並射出的畫面截圖照片,以及根據李男向蔣男求償訴訟的相關證據,認定黃女確實侵害陳女配偶權。至於黃女主張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因黃女並未提出診斷證明,法院不採信。一審法院最後判賠60萬元,案件上訴二審,高院最後也駁回上訴,還是判決黃女須賠償陳女60萬元,全案確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