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不到殺害準主播,男大生判無期定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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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去年6月,苗栗國立聯合大學林姓女畢業生遭同校男同學殺害,嫌犯因為考取電視台儲備主播的女大生拒絕給他電話號碼,追求不到竟然持刀將她殺害,進而猥褻、汙辱屍體,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林嫌在法庭痛哭,向死者家屬下跪道歉,人性未泯滅,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女大生遇害後,臉書塗鴉牆遭關閉。(圖/翻攝自臉書)
遇害的林姓女大生去年6月才剛畢業,考上電視台儲備主播,6月28日正忙著打包租屋宿舍的行李,準備北上電視台實習,身高近170公分,長相甜美、個性開朗的她是校內風雲人物,不料慘遭殺害,大好前程就此毀滅。
林男犯案後,割開死者短褲、內褲,並掀開上衣、胸罩,對著死者自慰卻無法勃起,改以猥褻胸部和手指性侵。林嫌泯滅人性,還能冷靜了傳簡訊給父母,謊稱和女大生一起被囚禁在不詳地點,企圖誤導警方辦案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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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嫌落網後沒有悔意,衣服遮蓋下竟然露出詭異的笑容,記者問他為什麼要殺人,他還從容回答,「好問題,你問了一個好問題」,如此冷血令人不寒而慄。鄰居表示,「看到鄰居也頭低低的,不講話。」其他鄰居也說,「走過去人就怪怪的,每一次回來,我就看到他手上就拿著一包藥袋。」
鄰居和同學口中的兇嫌,獨來獨往個性孤僻,一、二審都被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嫌犯在法庭上痛哭向死者家屬下跪道歉,雖未獲家屬諒解,人性尚未泯滅,3日將他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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