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檢才遭緩起訴竟嗆拘提2幼兒作證!開庭態度差送議處

▲▼法院,法槌,判決。(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台中地檢女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遭送檢審會議處。(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地檢署盧姓女檢察官,2020年間承辦某案時,開庭時竟以本案是微罪,要求提告的婦人撤告,婦人拒絕撤告,女檢竟嗆說要傳喚案發時在場的婦人2名幼子出庭,可能還會動用警方拘提幼兒到庭。中檢認定女檢開庭態度不佳,決議「促其注意」,經高檢署覆核通過,轉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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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檢察官先前因為趕結案,在偵辦某起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時,才偽造開庭但被告未出庭的紀錄,遭台中高分檢管考查出。當時台中地檢署考量女檢頗有悔意,去年才對她做出緩起訴處分,女檢察官因此去年考績「未達良好(丙等)」;如今又遭送檢審會議處,今年考績「未達良好(丙等)」的可能性極高。連續2年吃丙,女檢察官損失近60萬元。

而她這次遭移送的案件,是2020年7月間發生,當時一名婦人帶著4歲、7歲的一對兒女,回家探視父親。婦人在樓下管理室遇到兄嫂,兄嫂不滿2名幼子沒有問安,開口辱罵「媽媽沒家教、小孩子沒家教」。婦人不甘受辱,提告妨害名譽,由女檢察官承辦。但女檢察官開庭時,認為本案是微罪,當庭問「一定要告嗎?」希望婦人撤告。女檢察官甚至抱怨開庭最少要花半小時,寫1個案子則要1個晚上,還用筆大聲敲桌、敲卷宗,批評婦人浪費司法資源。

最後女檢察官不耐煩說:「我隨便啦,反正最後花錢的也是你們的錢,我已經夠累了,不想幫你們敘述犯罪事實」。面對婦人詢問的法律事項,女檢則反問:「我頭上是貼了免費諮詢四個字嗎?」還好之後遇到年度事務分配,本案交由其他檢察官接手,接手的檢察官速偵速結,被告最後遭判拘役20日確定,2名幼子也沒有被傳喚、拘提。

婦人不滿女檢察官的開庭態度,向監察院陳情,台中地檢署組成調查小組,最後決議對女檢察官「促其注意」,經高檢署覆核通過,轉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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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據了解,該名女檢察官平日工作態度頗為優秀,疑似因為當時遇到母喪,痛失至親而受到衝擊,連帶影響工作表現。對此,法務部為了避免檢察官出現類似的身心狀況,近年來持續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專業服務」,設置24小時專線及E-mail受理預約評估服務。個案管理師會視檢察官的身心狀況與需求,擬定解決問題的目標及改善方法,避免檢察官因為高壓工作而影響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