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演習堅持上路!苗栗酒駕男不甩警攔停撞上去 最高罰24萬

記者蔡文淵、郭玗潔/苗栗報導

苗栗一70歲的徐姓駕駛在26日喝酒後返家,剛好遇上萬安演習,不但不聽路旁員警指揮進行就地掩蔽仍執意行駛,還將攔停的員警撞傷,經員警忍痛逮補徐男,發現他酒測值達0.7,徐男不僅酒駕還犯妨礙公務、道交條例等罪刑,將面臨合計最高244000元的罰款。

▲苗栗一徐姓駕駛在萬安演習時,不僅酒駕,還不聽員警指揮進行就地掩蔽,撞傷在車前攔停的員警,被逮捕後,將面臨合計最高244000元的罰款。(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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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13時30分至14時,中部地區進行萬安演習,1時50分許,苗栗通霄分局烏梅派出所所長在苗128縣道和通霄交流道路口,發現一輛藍色自小客車搖搖晃晃地往烏眉方向行駛,所長立即驅車前去引導掩蔽,不料該車竟不聽指揮仍執意往前開,將所長撞傷。酒駕男立即被逮捕,酒測值0.7,全案依民防法、道交條例、妨礙公務、酒後駕車等相關法律規定,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及縣府主管機關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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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70歲的徐姓駕駛中午在通霄市區和朋友聚餐結束要返家,不知道有萬安演習,沒想到酒後失控撞傷警察,被撞所長李建國腳踝扭傷,幸無大礙。通霄警分局表示,徐男違反民防法罰3到15萬,妨礙公務處3年以下或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款,酒測值0.7罰款是8萬5000元,將面臨合計最高244000元的罰款。

▲被撞的李姓所長腳扭傷。(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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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年度萬安演習係要提升全民國防意識、居安思危之觀念,全體國民請配合辦理;另外酒後不要駕車,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