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下藥性侵酒店海量妹!他一旁看到凍袜條 「搭便車」慘了

▲陪酒,酒店小姐,喝酒,約會,兩性。(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男子上酒店趁朋友下藥迷昏坐檯女子性侵機會,跟著又摸又親乘機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工地工人林金樹2019年和朋友梁萬來到北市1家酒店通宵喝酒,林男見1名坐檯的陪酒小姐被梁男偷偷下藥迷昏性侵,竟「搭便車」對被害人又摸又親,卻被短暫回神突然睜眼的被害人嚇得倒彈,連忙推開被害人落跑,事發後被依乘機猥褻罪判刑8月,被害人提告求償40萬元,法官考量林男每天工錢才1000元,判他須賠精神慰撫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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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19年12月14日,林男和梁男從前1晚的11點多,就在事發酒店裡飲酒作樂,到了凌晨2點多,林男點檯本案被害女子作陪,3人在包廂裡擲骰子、唱歌、喝酒,梁男趁機將鎮靜成分的藥劑摻入酒裡,被害人不察,喝了3杯當場軟倒沙發昏睡。

▲被害女子自認酒量不差、從沒斷片,卻遭酒客下藥撂倒非禮。(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2男趁機在包廂裡對被害人胡作非為,梁男還對被害人性侵得逞,輪到林男抱起被害人跨坐自己大腿、想更進一步時,女方突然回神睜眼,林男冷不防被嚇一跳,連忙推開被害人起身穿衣,當天上午5點多和梁男結帳快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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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好不容易被服務生等人叫醒,自認酒量不差,就算喝醉也從沒斷片,這次卻什麼都想不起來,而且頭暈腦漲、恍惚乏力,也不像宿醉倦怠所致,還感覺下體腫痛,直覺遭人下藥,趕緊到醫院驗傷,抽血果真發現體內殘留有強烈鎮靜劑成分的藥品,私處並驗出男性DNA,女方憤而報案提告。

梁男到案經比對確認DNA相符,他否認下藥迷姦,狡辯沒跟被害人性交,被害人身體裡面驗出他的精子細胞,「可能是別人放進去的」。林男聲稱在酒店環境跟小姐「相互摸來摸去很正常」,他有摸但不是猥褻,女方醉倒睡覺,他也在女方身邊睡著,什麼都不能做。

刑事部分,梁男被依使用藥劑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林男被依乘機猥褻罪判刑8月,均已上訴二審審理中。被害人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2男連帶賠償100萬元,梁男在審理時和女方達成調解,女方改成向林男單獨索賠40萬元。

林男依舊不認帳,宣稱事發當天喝醉,迷迷糊糊接到酒店人員來電,質問他有沒有非禮被害人,他聽梁男的話承認有摸,但他不是肉貼著肉用手摸,而是隔著衣服摸,有取得女方同意,女方還跟他親嘴。林男甚至推稱,因為被害人不說實話,「所以我無法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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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被害人的指控,有驗傷結果等證據佐證,且被害人反覆回想,記起短暫恢復意識時,她睜眼就看到林男的臉孔近在眼前,自己還跨坐林男大腿上,接著又失憶,很符合服用某種強烈鎮靜劑後嗜睡、健忘等特徵,且女方從無吸毒紀錄,據此認定林男確實乘機猥褻被害人,考量他每天做粗工的日新約1000元,判他應賠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