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備飲料杯省5元! 新制首日桃園完成322處輔導稽查全OK

▲自備飲料杯新制首日,桃園完成322處輔導稽查。(圖/環保局提供)

▲自備飲料杯新制首日,桃園完成322處輔導稽查。(圖/環保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為呼籲民眾重視一次性餐具源頭減量議題,7月1日起環保新制上路,四大場所提供民眾自備飲料杯享5元以上優惠措施。桃園環保局針對首批公告的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等營業場所,同步稽查並輔導自備飲料杯享優惠公告張貼情形,新制首日派出83名稽查員,完成322處輔導稽查,全數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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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呼籲業者確實配合一次用飲料杯減量政策,應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元」字樣,違反的業者,環保局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款;另此規範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並無無勸導期,首次查獲違規者將直接罰款,提醒業者留意,以免觸法。

環保局表示,新制規定四大場所提供顧客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應給予原價5元以上之優惠,以鼓勵民眾自主改變消費習慣,落實源頭減量,實質降低垃圾處理困擾,環保局也印製自備飲料杯享優惠貼紙提供業者張貼,提醒民眾在消費當下改變飲用習慣,讓市容環境更乾淨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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