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文淵、郭玗潔/苗栗報導
苗栗市一50歲吳姓男子於前年6月13日近中午時,為修剪住家旁樹木,沒有向主管機關申請,就擅自封閉台13線46.5K處之北向車道路段,導致廖姓女騎士經過時,恰巧被修剪過程中突然掉落的樹枝砸到頭,當場人車倒地,送醫後仍不治身亡。苗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犯行明確,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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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發生在2020年6月13日上午11時20分,60歲的廖姓婦人騎機車沿台13線北上時,因為吳把路封住,廖女想繞過吳男及修剪作業處的封閉路段時,修剪中的大樟樹的樹幹突然倒下,樹幹直接砸中廖女的頭部,廖女人車倒地,送醫後因為頭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導致中樞神經性休克,經急救後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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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吳男修剪住處旁道路邊樹木時,未事先向苗栗工務段申請並取得核可,也沒有設置適當與足夠之交通管制措施,僅在車道路面邊線旁,併排放置2個交通錐,並站在路中央指揮交通 ,設置的交通安全管制設施不足,導致廖姓女騎士騎乘機車通過該路段時,恰巧被上方修剪作業處突然掉落的樹木砸中頭部,當場人車倒地,送醫後仍不治身亡,且事後吳男也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處吳男有期徒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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