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實施2周年 186人被拘捕「最重判9年」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香港國安委員會,國安法。(圖/路透社)

▲「港版國安法」通過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也隨之成立。(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港版國安法」實施將滿2周年,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近日接受多家大陸媒體採訪,他表示,法令實施以來,港警一共拘捕了186人,其中115人被檢控,包含5家公司,截至目前為止,其中8起案件所牽涉的10個人已經被定罪,最嚴重的判刑長達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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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圖/路透社)

鄧炳強指出,秉承著「有法必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取得了豐盛的成果,「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是一個針對性的過程,針對的正是2019『黑暴『肆虐的亂象。」

鄧炳強提到,過去一段時間裡,警方一共拘捕186人,其中115人被檢控,包括5家公司,「目前為止,其中8起案件所牽涉的10個人,均被定罪,最嚴重的判刑長達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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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捕。(圖/路透社)

鄧炳強說,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還賦予了執法機關必要的權力,例如要求「外國代理人組織」進行資料申報,凍結超過4億港幣的涉案相關資產,以及在網路上刪除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等。

不過,鄧炳強也強調,香港社會在國家安全問題上不可懈怠,由於國際地緣政治的原因,風險仍然存在,「第一個就是本土恐怖主義,包括一些『孤狼』式的個人針對社會的破壞或襲擊行為;第二個就是一些外部勢力,包括他們在本地的一些代理人,他們利用軟對抗的方法去影響我們香港乃至國家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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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捕。(圖/路透社)

鄧炳強提出三點具體工作方針以應對安全風險,包括培養香港市民的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意識;修改既有的法律和政策,進一步保障國家安全;以及推進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工作。他解釋,「這既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對香港國安法和現有法律的必要補充。」

鄧炳強還說,香港是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在多方面有著各種各樣的聯通便利性,但這種便利性絕不能讓香港成為違法者的避風港,「無論任何事情發生,對於香港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與國家在一起,以祖國為最堅強的後盾,香港就可以牢牢守住安全底線,以安全促發展,香港也一定可以抓住國家『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時代機遇,在『由治及興』之中繪就『一國兩制』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