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瑋津告友人遺孀討500萬 竟教唆他人偽證判刑10月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記者季相儒攝)

▲女子張瑋津涉嫌教唆偽證,高院將她判刑10月。(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自稱與孫文學校校長張亞中有一段情的女子張瑋津,多年前為了照顧朋友的女兒,與朋友的遺孀簽下信託契約,約定由張瑋津支付500萬元;但張瑋津事後卻反悔,起訴要求遺孀賠償500萬元。張女為了尋求勝訴,還教唆2名友人偽證,遭法院戳破。一審將張女判刑10月,2名友人各判刑6月,2名友人放棄上訴已定讞,但張女上訴二審後,高院二審日前駁回上訴,維持10月刑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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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現年59歲的張瑋津曾任證券營業員,之後當上股市名人翁大銘(已歿)的秘書,政商關係良好。而張瑋津登記有案的婚姻有兩段,分別是與東隆紡織第二代郭浤潓,以及10多年前的外籍藝人「巧克力」。「巧克力」當年在台灣演藝圈十分活躍,身兼作家、DJ與歌手,曾經發行《運動不驚大摳》的台語專輯與暢銷書《我的健康聖經》,不過張瑋津2004年1月份竟爆料「巧克力」患有性病梅毒,還說巧克力涉嫌強暴2名男大學生,「巧克力」一個月後就被台北市警局依法驅逐出境。

不僅如此,張瑋津也捲入前總統陳水扁相關弊案,當時她自稱是日慧法師弟子,帳戶中還有陳水扁一筆250萬元的資金,所以也被傳喚。外傳張瑋津不僅與陳水扁熟識,2007年間政壇還傳出有一片「巧克力」與前總統馬英九的親密光碟,但從未有人證實,此片光碟也從未問世。此外,張瑋津2006年間與當時的台大教授、現在孫文學校的校長張亞中鬧出一件官司,張亞中控訴張瑋津代操股票,侵吞664萬元;不過張瑋津竟當庭自稱與張亞中是男女朋友,才能代操股票。最後法院認定雙方為投資糾紛,判張女無罪。

張瑋津近年來鬧出的新聞少了許多,本案為張女於2015年間所提訴訟所衍生。根據判決指出,張女2009年間因曹姓友人過世,遂答應友人遺孀要以500萬元照顧友人當時11歲的女兒,因此張女簽下信託契約。但張女事後反悔,2015年間提出訴訟,要求遺孀返還500萬元以及利息,張女起訴後,還提出2名友人的供詞,證稱「張瑋津於2009年11月24日,在位於臺北市北投區光明路北投郵局內,交付500萬元予遺孀。」不過2名友人的證詞,在法院仔細審酌下,發現漏洞百出,最後張女起訴要求遺孀還錢的官司敗訴確定,法院也認定張女教唆友人偽證,因此另案移請檢方法辦,檢方對張女、2名友人起訴。

2名友人一審遭判刑6月,張女遭判刑10月;友人放棄上訴,一審判決後定讞。至於張女上訴第二審,高院審理後,還是認定張女有罪。考量她先前於2006年間就被依偽證罪判刑6月定讞,竟又再犯本案,高院在量刑理由中,批評張女「不僅未因此有所警惕,竟為圖己利即再犯本案之教唆偽證罪,一再企圖妨害司法威信,視法律為無物。」駁回上訴,仍維持10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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