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樂快篩試劑出包,「品管線C線」出不來。(圖/記者吳奕靖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富樂Flowflex快篩試劑近期屢傳使用後無法顯示C線(品管線),調查局追查,發現進口商大鑫公司竟涉以對岸廠商代工的次級品混充出貨,已流入市面逾192萬劑,不法獲利恐高達1億元。食藥署今(14)日起全面回收進口快篩試劑共計237萬劑,要求業者1個月內完成回收作業,屆時若被查獲仍在市面流通,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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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科長傅映先表示,即起已禁止大鑫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5/10核准的「Flowflex 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防疫專案輸入第1110805336號】產品輸入及販賣,並命業者全面回收,民眾如有發現上述產品,請勿購買使用。
考量非法檢測試劑恐造成診斷錯誤,使陽性患者無法及時得到照護及救治,有重大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且影響防疫,為保護國人免於使用非法產品,食藥署已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4條,針對該業者之快篩試劑禁止其輸入、輸出、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並要求業者全面回收產品。
倘經調查釐清,業者進口產品與核准不符,涉屬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依醫材管理法第62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又倘業者擅用或冒用本人或他人合法醫材之名稱、說明書或標籤,依醫材管理法61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違規產品依第58條回收,並依第57條由衛生局沒入銷燬,並依照65條處20萬到500萬元。
食藥署提醒,如有發現上述產品,請勿購買使用,並請相關單位配合回收事宜。食藥署將持續監控已核准之新冠病毒檢驗試劑之效能及品質,維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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