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李登輝賤賣低買「背信」中廣 趙少康提告結果不起訴

▲▼ 李登輝、劉泰英。(合成圖/資料照)

▲前總統、國民黨主席李登輝(左起)與前投管會主委劉泰英被中廣控告背信,結果不起訴。(合成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因遭黨產會追償77.3億元黨產,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認為,錢不在中廣,應向國民黨追討,趙並代表中廣控告國民黨前主席李登輝、前投管會主毀劉泰英,希望檢察官調查1999年的3筆土地買賣,是否有利益輸送,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罪嫌不足,且李登輝已過世,又已逾告訴時效,8日將李、劉都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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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黨產會2019年認定中廣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將向中廣追討新台幣77.3億元,但趙少康認為,1988年到2000年間,國民黨主席是李登輝、劉泰英被掌理國民黨經濟投資,相關資產都應由他們兩人處理負責。

中廣提告認為,中廣1999年出售北市帝寶旁的仁愛路土地疑似賤賣,同年又以高價購買了松江路和林森路2筆土地,懷疑其中賣地獲利,高買差額疑有佣金回流到劉台英掌管的台綜院,涉嫌背信罪。

不過有關仁愛路土地部分,因劉泰英先前已遭起訴且獲判無罪確定,至於疑似高價買購買松江、林森土地的後續金流,也沒有進入台綜院或李登輝、劉泰英本人與親屬帳戶,檢察官因此認為全案罪嫌不足,除李登輝已歿,依法不起訴外,劉泰英也因全案超過10年追訴期而同樣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