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修正電協金辦法 次長曾文生:將推動地熱發電修法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出席2022臺灣地球科學聯合學術研討會線上開幕式。(圖/翻攝自地球科學學會直播網站)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出席2022臺灣地球科學聯合學術研討會線上開幕式。(圖/翻攝自地球科學學會直播網站)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經濟部今(7)日發佈修正電協金辦法,電業營運期間應每年提撥電協金,每度提撥0.018元;另外,為推動地熱發電能源轉型,次長曾文生表示,經濟部將推動能源發展相關修法,正視地熱探勘工作對於科學研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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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臺灣地球科學聯合學術研討會」今日舉行開幕式,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應邀出席並致詞,作為一個推動能源政策的次長,曾文生表示,政策制定過程有許多需要判斷的知識,都來自於地球科學,例如離岸風電須考量座落位置、地質、潮位及水深等,都與地球科學息息相關,能源轉型一環的地熱發電亦是如此。

曾文生指出,地熱發電不僅具基載特性,亦能接受調度,配合其他再生能源發展亦有很好的效果;對於現行法令將地熱探勘行為認定為開發行為來審查,政府政策必須做出相關調整,像是地熱的熱水當作溫泉管理的不合理性,經濟部將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修法,讓地熱探勘正名為科學研究工作,而非複雜的開發行為。

另外,經濟部今日發佈新修正的電協金辦法,離岸風力發電業者按前一年度生產電力度數,每度提撥0.018元,所提撥之電協金區分為補助型70%及專案型電協金30%。

其中,補助型電協金占比70%,發電設施所在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占總電協金的10.5%,發電設施所在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漁會占38.5%,陸域變壓(開閉)設施所在地區之鄉(鎮、市、區)公所占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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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表示,為配合離岸風力發電之發展並提升周邊地區發展及居民福祉,本次增訂第6條之1與修正第9條條文,規範離岸風力發電設施提撥電協金之比例及其相關規定,以及強化電協金運用之管理與監督機制,並搭配五月公告之發電設施與輸變電設施電力開發協助金提撥比例,共同執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