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進口孔雀魚竟偷渡3隻鱷魚、24隻烏龜 男甩鍋不認下場曝

▲▼鱷魚。(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ixbay)

▲徐姓男子向海關申報進口孔雀魚,卻被海關查出私自進口保育類暹羅鱷。(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ixbay)

記者林冠吟/桃園報導

一名徐姓男子2019年7月,報關申請進口孔雀魚,不料海關人員查驗後,卻發現徐男申請進口的「孔雀魚」當中,竟夾帶保育類動物「暹羅鱷」3 隻,與同屬保育類的安哥洛卡陸龜和史密斯稜背龜。桃園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徐男有期徒刑6月,併科30萬罰金,其中刑期部分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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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徐姓男子的林姓友人在2019年7月委託報關業者申報貨物進口,主要內容為從馬來西亞輸入1批孔雀魚,不料台北關查驗後,卻赫然驚見貨物裡面藏有一、二級保育類動物,為3隻暹羅鱷、3隻安哥洛卡陸龜,並有21隻史密斯稜背龜。

▲安哥洛卡陸龜。(圖/資料照)

其中2隻暹羅鱷還疑似因不堪運送過程,不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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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時,徐男向法官辯稱,自己曾從事水族館相關行業,但在2019年間就沒有在做了,但如果有客戶需要魚,他還是會去批發。

徐男表示,他透過網路認識馬來西亞的一名黃姓老闆娘,主要魚類進口都是透過黃姓老闆娘。

徐男表示,他只有向黃姓老闆娘買孔雀魚,不過老闆娘再委託他進口1箱烏龜,他也沒有問是什麼烏龜,只是單純介紹林男給黃姓老闆娘報關,根本沒有收取報酬費用,報關所需的相關文件都是老闆娘和林男在處理,相關文件也都在林男那邊。

加上他曾從事過相關行業,對於不同龜種的是否可以任意進口、買賣等有相當認識,怎麼可能對於貨物進口後的適用稅則、利潤等毫不關心,就算他有意隱匿申報,也會在了解貨物內容後,評估風險高低,才會決定輸入方式與收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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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男還拿出他和林男的對話紀錄指出,林男曾和他表示,「那國外跟我追這批貨款你搞丟了怎麼處理,國外要我賠?」、「500萬」、「折半都要250」等語試圖撇清責任。

但徐男的林姓友人向法官證稱,他是受徐男委託,幫他申報一批孔雀魚和烏龜,總共是9箱魚和1箱烏龜,加上馬來西亞進口的主要是豬鼻龜,而豬鼻龜進口需要申請許可,他還事先和徐男確認是不是豬鼻龜,徐男只回他一個烏龜圖案,讓他以為只是普通的巴西龜。

林男強調,徐男從事熱帶魚進口事業,貨主都是徐男,他也不會接觸到貨物,更何況都是徐男自己和國外賣家聯繫、自己繳稅等語。

林男指出,徐男僅向他告知需向海關申報9箱孔雀魚和1箱烏龜,且烏龜是「巴西龜」,而巴西龜不需申報,他是為了幫徐男節省稅金,才只報了孔雀魚,如果巴西龜被查到也只是要補稅而已,但徐男被查到所進口的動物中含有保育類動物,所需的文件更複雜,他完全不知道徐男進口保育類動物。

不過桃園地院審理後卻發現,林男幫徐男申請報關,徐男除須支付國外賣家外,還需支付給林男3000元申報貨物的不等費用,顯見徐男應不至於無償提供服務,應是有相當利潤,不採信徐男的辯詞。

法官認為,而徐男所「訂」的「暹羅鱷」,更因為不堪長途運送,因搖晃、撞及、氣溫、氣壓或環境等變換在運送過程中死亡,且一旦進入台灣,對於境內生態平衡安全亦有風險,認定徐男的進口行為具有相當之危險性,不採信徐男的辯詞,衡量其經濟與智識能力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徐男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30萬元,其中刑期部分得易科罰金,並將徐男剩餘所進口的野生動物全數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