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到隔離通知書無法請假 南投縣府:銷假30日內可補提

▲南投縣政府提醒勞工朋友若未收到居隔通知書,銷假後30日內可補請假提證明。(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南投縣政府提醒勞工朋友若未收到居隔通知書,銷假後30日內可補請假提證明(下同)。(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新冠疫情嚴峻,南投縣累計確診人數及目前居家隔離人數已有9千多人,而確診者及居家隔離者無法上班,很多民眾不知如何請假而感到擔憂;縣府衛生局陳南松說,勞動部己做出說明,勞工配合防疫必須請假時,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得於所請假期結束後30日內補提,舊案勞工也可於該函下達後30日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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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表示,勞工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隔離、檢疫,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家屬,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孩童自主防疫期間,勞工也可依勞動部及相關部會規定,請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顧假。

縣府指出,勞工請假時如還沒收到隔離通知書,可先以健保快易通APP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作為請假理由及日數的證明,不一定要有隔離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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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醒,如果上述文件仍無法佐證,最晚可在請假結束後30日內(亦即請假最後一日的隔天起算30日內),向雇主補提供隔離通知書;勞雇雙方如因請假證明事項有所爭議,可請縣府社勞處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