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土疫情持續升溫,清冠一號大缺貨。(圖/記者任以芳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本土疫情持續升溫,清冠一號大缺貨,外傳衛福部中醫藥司近日要和廠商談「類清冠一號」中藥濃縮製劑授權。對此,中醫藥司今澄清,「類清冠一號」是中醫師公會針對清冠一號缺貨想出來的替代方案,並非專案核准製造處方藥品,也沒有要擴大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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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為提供COVID-19確診個案即時獲得中醫醫療照護,4/18起提供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公費「臺灣清冠一號」,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或輕症者。
但近期本土疫情急遽升溫,出現「臺灣清冠一號」藥品供需失衡現象。中醫藥司科長賴芳林表示,調查8家專案核准製造生產「臺灣清冠一號」GMP中藥廠都已積極投入生產中,6月10日前約可提供37,100人份(以1人份為療程10日量),若以單日確診數5萬人估算目前約3%需求藥品量及輕症者採以5日服藥天數,37,100人份藥量可擴及供應48天。
而針對外傳衛福部今(11)日下午召開「中藥廠專案核准製造『臺灣清冠一號』藥品之供貨調度情形溝通會議」,黃怡超說,主要是邀集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8家藥廠共同研商該藥品供需因應配合事宜,並非討論「類清冠一號」的濃縮製劑相關成分與授權生產。
賴芳林說明,類清冠一號是中醫師公會提出解決清冠一號缺貨的替代方案,並不是專案核准製造處方藥品。而在費用方面,他表示,科學濃縮製劑中藥本來就也有健保給付,本來就不會需要完全自費,除了用在新冠公費上,其他也是有健保給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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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會議中是否會討論到類新冠一號納入公費,賴芳林說,會議不會討論到類清冠一號,類清冠一號不是核准製造處方藥品,沒有要擴大給付的打算,會議主要是要討論接下來的產能分配,要把產能集中在主要熱區。
衛福部重申,因應疫情需要,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核准8家中藥廠於國內專案製造「臺灣清冠一號」,藥品類別為中醫師處方用藥,須由中醫師診斷開立處方後服用治療,該藥品並非預防保健使用,呼籲民眾不要自行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導致身體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