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災保護法》5/1上路 嘉義縣勞青處籲重視工安保障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1日上路,嘉義縣勞青處呼籲雇主強制加保 。(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1日上路,嘉義縣勞青處呼籲雇主強制加保 。(示意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1日勞動節正式上路,這是台灣職業災害保障制度新的里程碑,整合職業災害保障相關規範,有效落實災前預防、災害補償及災後重建三個職場環節,讓從事勞動的朋友都能獲得最完備的工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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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加強保障勞工工作安全並擴大納保範圍,凡已辦理登記的事業單位,不論僱用勞工人數全部強制納保,包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事業單位、領有執業證照的律師及會計師、辦理稅籍登記雇主,以及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的外籍家事移工雇主等,都需依規定為所僱員工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保險效力自到職日生效,勞工發生職災時有給付保障

嘉義縣勞青處強調,雇主如未依規定加保,將處2萬至10萬罰鍰,還會公布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且就勞工所領取的保險給付金額向雇主追繳。

勞青處長陳奕翰進一步表示,新法上路後,職災勞工專業服務人員將可提供個案服務、家庭支持及復工協助等更深化整合性服務,若發生職業災害,前2個月可以申請職災傷病給付100%、最高復健津貼180日、輔具津貼及照護補助等,透過即時性及全面性職災勞工重建,給予職災勞工更全面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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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求或職災各項問題,請電洽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勞工行政科,諮詢專線(05)362-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