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砍按摩女19刀「幾乎斷頸」 檢求處死刑...一審判決出爐

▲▼潘姓男子缺錢向黎女借貸遭拒,竟將黎女狠心殺害。(圖/記者邱中岳攝)

▲男子潘秉侑(中)涉強盜殺害越籍按摩女,卻以幼女哭著找爸爸為由求交保。(資料照/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外送員潘秉侑去年(2021年)涉連揮19刀砍殺一名黎姓越南籍按摩女子,被害人喪命幾乎斷頸,潘男到案始終否認意圖謀財害命,辯稱性交易糾紛遭對方打耳光,理論時拿刀誤傷對方,檢方指控潘男赴約前刻意先買刀,以「邪惡、殘酷」方式殺害只為了賺幾千元的被害人,建請法官判死,台北地院審結,今依強盜殺人罪判潘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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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男(36歲)到案被羈押至今,他今沒出庭聆判,北院最後一次開庭時,潘男堅稱買刀是因為「刀子精緻,比較好看」,要帶回家用,潘男更辯稱他雖拿走被害人手機和3500元,但他是臨時起意「竊盜」財物,後因被害人打他2巴掌,爭吵而失手「殺人」,不該用只能判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強盜殺人重罪論處。

至於被控取走被害人一條珍藏的金鍊子,潘男否認到底,當庭嗆檢方:「麻煩提出證據啦!證明我有拿!」不能東西不見就懷疑到他身上。潘男宣稱想對被害人家屬說「對不起」,他很抱歉也很懺悔,他不是不肯賠償彌補,可是法官一直不准他交保先去工作賺錢,與其被羈押在監所「虛度光陰」,希望給他一次機會。

▲檢方批潘男行兇手段「邪惡、殘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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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被害人雖為「一樓一鳳」的特種行業女子,但遺體沒有性行為跡象,且潘男案發前積欠地下錢莊債務、每月入不敷出,不但有犯罪動機,和被害人碰面前也確實先去買刀隨身,可見是預謀犯案,因搜刮財物時被發現,所以殺人滅口,應以強盜殺人罪論處。

檢方指被害人服務客人只賺幾千元,不幸命喪刀下,家屬情何以堪,潘男以「邪惡、殘酷方式犯罪」,行兇後一走了之,到案不認罪也沒賠償,僅一再要求交保,被駁回就提起抗告,態度惡劣,建請判死。被害人越南家屬在台委任律師表示,知道潘男根本沒錢,所以沒提告求償,尊重法院判決。

從事外送工作的潘男去年5月11日,到北市林森北路本案越籍按摩女子工作室,涉持水果刀刺死對方。檢警驗屍發現被害人身中19刀,其中17刀集中脖子、幾乎斷頸,潘男到案辯稱自己沒砍那麼深,「應該是別人砍的」,但被查出行兇後取走被害人財物,加上被害人遺體顯示遇害前沒有性行為,檢方認定潘男謀財害命,依強盜殺人罪嫌起訴。

潘男在本案一審審理時淚求交保,聲稱2名幼女常哭著找爸爸,他的母親心力交瘁,有輕生念頭,他自己車禍腿傷需要治療等,希望法官准他先去工作賺錢賠償被害人家屬,並讓他安頓自己家人,法官始終沒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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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強盜殺人, 一樓一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