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旺中》欲停刊呼應對岸抵制《反滲透法》 《上報》判賠20萬

▲▼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中)。(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網媒《上報》3年前報導大陸國台辦為了反制我方制訂《反滲透法》,與旺中集團密商企圖以報紙停刊、電視停播方式,鼓動輿論營造《反滲透法》箝制言論的氛圍,報導並指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打算讓《中國時報》停刊幾天表態,蔡衍明怒告索賠500萬元並要求道歉,台北地院今判經營《上報》的世代傳媒公司與總編輯謝忠良、記者仇佩芬連帶賠償20萬元,並從網頁刪除本案報導,可上訴。

《上報》於2019年12月31日,刊登仇佩芬掛名的系列報導,以《【獨家】不爽反滲透法三讀 中共涉台系統爆動員《中時》停刊抗議》等標題,指旺中集團內部傳出消息,為了將我方當時在總統大選前強勢立法通過的《反滲透法》,貼上箝制輿論、開民主倒車的標籤,大陸國台辦密商蔡衍明,要求《中時》帶頭,和旺中集團旗下的《旺報》、《中天電視》、《中視》和《週刊王》停刊或停播,拉高反對《反滲透法》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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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報導指稱,蔡衍明認為《中國時報》在台灣媒體的地位高,但每日發行量其實不到5萬份,停刊成本不高,但做為「媒體領袖抗議《反滲透法》通過憤而停刊」的表態,衝擊將會非常大。不過實際上,旺中集團旗下媒體最後都沒因此停刊或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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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衍明主張《上報》本案報導是空穴來風,與事實不符,且已詆毀他和旺中集團獨立、專業的新聞媒體地位,造成他的社會評價受貶損,告世代傳媒公司與法定代理人王健壯、《上報》社長胡鴻仁及總編輯謝忠良、記者仇佩芬連帶求償500萬元,並須登報道歉及移除本案報導網頁。

《上報》主張記者報導前,已向旺中集團內部熟人,以及總統府2位高層官員查證,出刊前也傳簡訊給旺中集團媒體高層求證,評估消息具有極高可信度,並沒杜撰,報導所做評論也沒超出合理範圍,不必賠償、道歉與移除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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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認為《上報》所提記者求證過程的LINE對話截圖,沒有收發日期與收發者帳號、圖像,真實性存疑,《上報》以保護消息來源為由不透露接觸查證對象的身分,而收到《上報》查證電話的旺中高層,直接表明「不會回答」,難以認定《上報》有足夠資訊相信報導屬實。

法官認定《上報》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卻將蔡衍明形塑為聽從國台辦指令,將《中時》淪為政治工具,已侵害蔡衍明名譽,判世代傳媒以僱用人身分,和謝忠良、仇佩芬連帶賠償蔡衍明20萬元,並須從網頁刪除本案報導,但無須登報道歉,王健壯與胡鴻仁不過問編採細節,獲判免責,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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