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酒駕車是她的!宜蘭女挨罰3萬3500 慘變冤大頭原因曝

▲宜蘭陳姓女車主借機車給友人酒駕,被罰33,500元,無奈只得向宜蘭分署繳清罰鍰。(圖/記者游芳男攝)

▲宜蘭陳姓女車主借機車給友人酒駕,被罰33,500元,無奈只得向宜蘭分署繳清罰鍰。(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車主請注意,若你家人跟朋友有酒駕之習慣,千萬不要借汽(機)車給他開(騎),否則有可能會連累受罰成為冤大頭。宜蘭年約28歲陳姓女車主,將機車借給酒醉之友人騎乘,友人於2020年6月間被警查獲酒駕,陳女明知友人酒醉,仍借車給友人騎,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33,500元罰緩,案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後不久,陳女只能無奈繳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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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分署強力執行「酒(毒)駕裁罰專案」,已發現多件因借車給喝酒之人使用而連帶受罰之案例。其中一名設籍在宜蘭縣年約28歲陳姓女車主,將機車借給酒醉之友人騎乘,友人於2020年6月15日晚上9點半左右,於羅東鎮興東路附近被警查獲酒駕,因車主明知友人酒醉,仍借車給友人騎,故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裁處33,500元罰緩,車主悔不當初,該案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後不久,陳女只能無奈繳清罰鍰。

宜蘭分署表示,針對酒(毒)駕裁罰案件,將持續實施強力作為,尤其是累犯酒(毒)駕的義務人,如義務人對於收到之執行命令仍置之不理,分署將依法施以強制作為,並定期由承辦同仁至轄區進行現場訪視、催繳罰鍰與執行義務人名下之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