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娃娃機店「激戰42秒」影片外流 2男PO臉書下場曝

▲▼國中生情侶在夾娃娃機店內野合,被監視器拍下,2男影片貼網遭判刑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國中生情侶在夾娃娃機店內野合,被監視器拍下,2男影片貼網遭判刑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對國中生情侶在夾娃娃機店內情慾高漲,直接在地板上演活春宮,監視器拍下性愛活動僅42秒,還被傳到臉書,被害人得知後提告,檢警查出2人涉嫌散佈影片,其中一人以7萬元達成和解,獲得緩起訴,另一人未和解,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判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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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這對國中生男女朋友在2019年間,在新北市一家夾娃娃機店消費,過程中突然情慾高漲,2人直接在店內地板上,以傳教士體位進行性行為,僅42秒就結束,整個過程被店內監視器拍下,還被上傳到臉書。

檢警調查,陳姓及黃姓男子分別在各自臉書上傳這段性愛影片,讓網友觀賞,2人之間並不認識,也不是夾娃娃機店的老闆或員工,都自稱是別人轉傳的,檢警還在調查他們取得影片的管道,是否跟娃娃機店有關。

檢警偵辦期間,陳男與被害家長以7萬元取得和解,獲緩起訴,期間1年並向國庫支付1萬元;另一名黃男雖在偵辦中曾與被害人和解,但卻未履行和解條件,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法官審理認為,黃男私自將性愛影片貼到臉書供人觀賞下載,已經戕害被害人身心,並對社會善良風俗造成負面影響,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散布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判刑2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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