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因房租翻臉釀命案 港生家屬來台辦後事可免居檢

▲▼昔日閨蜜如今卻因房租爭吵釀成命案,港籍死者家屬來台認屍得等21天。(圖/民眾提供)

▲▼昔日閨蜜如今卻因房租爭吵釀成命案,港籍死者家屬來台辦後事得等10天。(圖/民眾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就讀某大學大二女學生21歲的林女和22歲的龔女,因為同班閨蜜感情甚篤,去年6月合租在逢甲商圈的套房,但住久了竟日生嫌隙,經常為了房租分攤問題而爭吵,林女原本已打算搬出去,不知何故,龔女昨天凌晨突然要求林女立即搬走,2人吵得不可開交,龔女竟持水果刀劃傷林女,自己再畏罪輕生。由於龔女是香港人,校方已通知家屬,但受疫情影響,家人即使來台也要申請專案,否則得等上10天才能辦理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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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高雄的林女和來自香港的龔女是同班閨蜜,2人感情甚篤,去年6月合租在逢甲商圈一間月租12000元的套房,不料閨蜜竟然反目成仇,經常為了房租分攤問題而爭吵,林女早已決定要搬離,但龔女昨天凌晨零點52分突然要求林女立即搬出去,2人大吵,龔女一時情緒不穩,竟拿水果刀劃傷林女,造成虎口、左耳、後頸等處受傷,林女全身是血,狂奔逃出門求救。

警方獲報立即通知救護車將林女送醫,所幸無生命危險,員警接著前往龔女租屋處追查,發現房內門鏈條鎖上,會同消防隊員剪斷鎖鏈進入,赫然發現龔女已經輕生,立即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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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懷疑,龔女知道自己殺傷室友後,一時心慌,不知所措,才會畏罪輕生,原本想透過龔女手機連絡家屬,但手機無法解鎖,只好由校方代為通知,由於正值疫情,家屬即使順利來台也要配合防疫要求才能認屍。

市府表示,目前來台人士不論是適用哪種方案,都要14天居檢才能解禁外出,即使3月7日起實施新方案,也要17天,就是10天居檢,7天自主健康管理,不過如果家屬有向中央流行疫情中心申請專案辦理後事需求,一旦獲准,可免予居檢,若不准,可向地方衛生局申請10天居檢期間,開放4小時(不包括車程)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