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夜傳12聲槍響!只因20萬賭債...2槍手認「違法逮捕」提抗告沒用

▲▼南港展覽館暗夜爆槍戰!2煞「連轟12槍」。(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南港經貿園區12日傳出槍擊案,吳、黃男朝范姓男子的車連轟12槍。(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南港經貿園區本月12日凌晨發生槍擊案,兩派人馬因網路博弈20萬賭債相約談判,豈料范姓男子獨自前往,慘遭吳男等人開12槍,所幸並無受傷。警方12小時內在大安區逮捕到案,經法院訊問後,依殺人未遂等重罪裁定羈押。24日3名槍手,認逮捕程序有問題提出抗告,晚間9時重新開庭審理,稍早士林地院裁定吳、黃續行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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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2日凌晨時分,疑為竹聯幫仁堂明仁會成員的陳姓男子,因不滿竹聯幫東堂的黃姓男子積欠20萬元賭債,所以雙方相約在南港路1段、經貿1路口談判,陳姓男子原本找來20歲范姓酒店幹部,想說收到錢後,直接將3萬元酒帳結清,沒想到,范獨自先到竟遭吳男等人連開12槍,嚇得他落荒而逃。

▼范男的車遭槍轟。(圖/記者游宗樺攝)

13日開槍的吳等共3人經檢察官複訊後,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重罪,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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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料吳、黃、陳3人在昨(24日)認為自己符合自首要件並透過律師提出抗告成功(陳男抗告駁回),高院發回要求釐清,士林地院晚間9時許重新開庭,士檢主任檢察官也親自蒞庭說明羈押程序,稍早法官諭知逮捕程序合法,吳、黃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再次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