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菜鳥兵莒光課圖版搧風納涼 拿板凳3字經嗆班長「兇什麼」

▲▼  當兵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役男不服值星官管教,辱罵「X你娘」並持板凳作勢攻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花蓮報導

一名張姓軍人在陸軍花東指揮部步兵營服役,在上莒光課程時拿著資料圖版搧風,被黃姓值星官命令喝止,張男不滿管教出言辱罵「X你娘,你在兇什麼」,並衝向黃姓值星官以胸部頂撞,還拿起板凳作勢攻擊,經花蓮憲兵隊移送花蓮地檢署起訴後,花蓮地方法院判張男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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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張姓軍人於2021年9月7日入伍,在連集合場集合準備上莒光課程時,拿資料圖版隨意搧風,中士班長黃姓值星官制止後,張男不聽繼續煽,黃姓值星官不滿張男態度輕蔑,要求他出列,張男更氣焰囂張反嗆「X你娘,你在兇什麼」,並以身衝撞,另名中士班長將2人拉開後,張男持續拿起地上板凳作勢揮舞攻擊,被多人合力制止並移送憲兵隊處置。

按「陸海空軍刑法」,長官之「命令權」係維持對部隊之領導統御威信、公務尊嚴及軍中倫常,以確保領導統御功能發揮及部隊機能運作,關於長官就行政事務指揮之權責,為維持部隊機能運作所必須,自亦有保障之必要。

花蓮地院認為張姓役男在步兵營擔任二兵,卻因細故藐視值星官黃姓中士班長,以肢體、言語汙衊頂撞,危害軍紀並損及部隊團結,更減損部隊長官之領導威信,且張男曾有公共危險前科,甫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但張男被告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考量當時張男24歲年紀尚輕、衝動行事,且有憂鬱症及躁鬱症,要撫養爺爺等情況,判有期徒刑6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