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鳳林警分局豐濱分駐所近兩個月受理數起犬隻傷人案,經員警調查,豐濱市區有某位居民提供食物飼養2隻流浪虎斑犬,該2犬隻未繫上繩子並經常莫名追咬行經的當地居民及行人導致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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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副所長陳彥螢見一婦人騎乘機車行經該處再度遭該2犬隻咬傷,於是立刻通報豐濱鄉公所及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人員協助處置,7日在協調飼主配合之下,將2隻經常追咬路人之流浪狗送往防疫所安置,解決鄉親近期的困擾。
鳳林分局長簡龍宏表示,近來棄養流浪犬隻已衍生很多社會問題,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棄養動物可裁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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