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碩士生嗆興大教授「垃圾」 又罵同學「無腦」被起訴

▲網路,鍵盤,酸民,鄉民,電腦,打字,社群。(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謝姓男學生現為台大碩士生,豈料他卻在網路上毀謗興大羅姓教授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就讀台大研究所的謝姓男同學,因不滿興大中文系羅姓教授,處理某謝姓女學生意圖輕生事件的過程,竟在Dcard上發表「...那個垃圾老師」等毀謗文字,更在臉書「NTU台大學生交流板」因案外人黃姓同學轉貼「女大生控台大教授性侵!」的新聞報導,與周姓同學意見不同,竟嗆「無腦」等文字,羅、周憤而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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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曾就讀國立中興大學的謝姓男同學,2019年12月30日在Dcard留下:「...制度再怎麼理想都有這種垃圾存在,這種錯誤是中興學生一條一條的命去填的,這種垃圾趕出去就是了,不用站在他的立場想一堆什麼,不要霸凌他之類的毛,不然還想填幾條人命才爽?...」等毀謗文字。

去年10月22日,以個人臉書帳號在約人數2.2萬的「興大商品市集」社團留下:「辛苦了,我也還在訴訟中,不過自己處理的來,霸凌學生的無良教師真的是教育界的毒瘤,喔對了中文系羅OO,就是在說你」。

同年9月30日在臉書人數約6.4萬「NTU台大學生交流板」因黃姓同學轉貼一篇「女大生控台大教授性侵!3聯單真相曝」的新聞報導,與周姓同學報導內容意見不同,卻留下:「周OO...你自己沒有邏輯無腦護航不要拖別人下水好嗎,恕我無法回你了,你可能要找一個邏輯程度跟你一樣可笑的才能跟你溝通」。

羅姓教授與周姓同學各自到警局報案,檢察官認為謝姓男同學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的公然侮辱及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毀謗等罪嫌,為想像競合犯,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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