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中再因嫌女警胖有體臭判刑6月 蘇大媽確定牢裡過年

▲台南檢舉名人「蘇大媽」目前在監獄服刑,台南地院再依侮辱公務員罪4案判處合併執行6月。(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檢舉名人「蘇大媽」目前在監獄服刑,台南地院再依侮辱公務員罪4案判處合併執行6月。(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檢舉名人「蘇大媽」蘇寶蘭,被判1年入監執行後,台南地院又依侮辱公務員4案,判她合併執刑6月,包含她譏諷員警有體臭、女警胖、政風人員午休用餐、員警領薪不做事等,雖可易科罰金,但以蘇女之前的「紀錄」,能否如願易科罰金逃過牢獄之災仍有變數,南檢指出蘇女須服刑到2022年7月,屆時再看表現,但她今年過年確定將在獄中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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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大媽2018年因為到診所擾亂違反醫療法被判處5個月徒刑,檢方原同意她易罰金,但她因持續濫訴,被裁定撤銷,原在2021年4月即將服滿刑期時,又因因檢舉案涉犯妨害公務及侮辱公務員被檢察官提起公訴,一審以她涉犯妨害公務等5罪、侮辱公務員1罪,6罪各判3個月,合併應執行刑8個月,她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將她加重改判刑1年定讞。

蘇大媽原想聲請易罰金,但檢方不同意她易科罰金,而入監報行,預計將在明年7月前出獄。蘇大媽目前雖在監獄執行,在她入監前仍有多起被告侮辱公務員及妨害公務(判無罪)等案,台南地院審理後於12月20日對4案宣判,依侮辱公務員罪4案合併執行6月。據了解,蘇女仍有多起相關罪責的告訴案尚在審理中。

一審指出,2020年8月1日9時30分許,蘇女前往中北拖吊場為調取其機車先前違規遭拖吊移置該拖吊場之違規資料,而與拖吊場人員發生爭執,二分局警方據到場處理。因蘇寶蘭不斷以手機拍攝現場人員且持續干擾員警對拖吊場相關人員之詢問被警方勸阻,蘇女心生不滿,而以「唉唷!你也知道你身體有臭味喔!我也覺得我聞到臭味」、「怎麼好臭喔!喔,真的有夠臭」等輕蔑言語辱罵謝姓員警使其感到難堪,而貶抑員警執行時之威信及尊嚴。

2020年5月28日12時10分許之中午休息時間,在台南市政府11樓政風處辦公室門口外,見政風處葉姓科員與其他同事在政風處外公共空間之桌椅用餐,即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對葉女辱稱:「上班在外面聊天,中午都準時吃午餐,就不要下班還留在那邊工作領加班費」…、貶損葉女人格及社會評價,公然侮辱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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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1日20、21時許,因遭人搶手機1事,前往五分局北門派出所,要求警員須以現行犯逮捕行為人,然因於法未合,警方未順其意,蘇女明知陳姓女警係依法執行勤務之公務員,竟在北門派出所內,基於侮辱公務員之犯意,對陳女稱:「大摳」、「你就是胖啊」、「我說你就是胖啊」等語,嘲諷依法執行職務之陳員,使依法執行職務員警之尊嚴及威信受到貶損。

2020年10月21日10時37分許,至台南市政府11樓政風處,因陳情事件與政風處人員及市府駐衛警發生爭執,四分局員警據報到場了解及處理,蘇女指示朱姓員警對現場政風人員進行個人資料確認及抄錄,朱員認蘇女所請未合故未照辦,蘇女即不滿以嘲諷之言語:「你嘸免那麼會做人啦,政風又不是你的長官,你不敢確認個資,我就告你,警察來沒作為,是要做啥」…等辱罵朱員,影射朱員領薪水不做事,偏坦政風處。四案都被判有罪合併執行6月,可易罰金。

雖侮辱公務人員4案,一審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但同意易科罰金是執行檢察官的職權,南檢表示是否同意蘇女易科罰金尚需持續觀察蘇女入監後之「表現」,但蘇女現有刑期至2022年7月,將會在監獄中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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