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塑膠免洗杯「未含淋膜紙杯」 環團揭乾坤大挪移:更難回收

▲▼紙杯,環保杯,飲料,咖啡。(圖/記者鄺郁庭攝)

▲環團認為政策不足,因提供至少5元自帶杯優惠,只限連鎖,非連鎖飲料店則不受限。(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環保署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明年7月起手搖飲店禁用保麗龍杯,且必須提供5元以上自帶杯具價差優惠。環保團體指出,環署授權各縣市政府得提報禁用所有塑膠免洗杯,卻未含比塑膠杯更不易回收的「塑膠淋膜紙杯」,製造商更會藉此以乾坤大挪移手法,逃漏資源回收費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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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台灣協會表示,業者可選擇對不帶杯具的消費者加價5元以上,或選擇對自帶杯具的消費者折價5元以上,以鼓勵民眾自帶杯具,減少免洗杯使用,草案同時禁止「所有飲料店」使用保麗龍等發泡塑膠製造的免洗飲料杯,因發泡塑膠材質在環境中容易碎裂,如果被亂丟,會比非發泡塑膠飲料杯產生更大的環境問題。

看守台灣協會認為,草案仍有不足之處,因草案只要求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市等業者,必須提供至少5元的自帶杯具價差優惠,「非連鎖飲料店則不受限」,但環保署近年都會編預算,補貼各縣市推動環保夜市商圈,而夜市商圈裡頭飲料店業,許多都非連鎖,不受自帶杯具優惠政策的約束,各縣市常常花錢補貼,拜託業者配合提供自帶杯具優惠或循環杯租賃服務,當錢用完,又回復原狀,成為放煙火式的短暫環保體驗活動,減量成效相當有限,還浪費人民納稅錢。

▲保麗龍杯明年7月起飲料店都不得再用。(圖/記者許展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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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台灣協會接著點出,環署授權各縣市政府得提報禁用所有塑膠免洗杯措施,並沒有將含有塑膠淋膜的紙杯涵蓋在內,而含塑膠淋膜的紙杯,比塑膠杯更不易回收,因必須花許多時間攪拌散漿,才能將紙漿與塑膠淋膜分離開來,且消耗許多能源後,所得到的再生紙因為受到長時間攪拌的緣故而纖維變短,品質變差。

看守台灣協會提到,許多紙容器製造商或遁入地下,或以乾坤大挪移手法,將紙容器生產量劃歸未被公告應回收的紙製品,以逃漏資源回收費的繳交,造成環署資源回收基金嚴重虧損,若塑膠杯應該禁,這種在環保面與行政管理面都素行不良的假紙杯更應該禁,希望環保署可將其納入縣市政府得提報禁用的一次用飲料杯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