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姓男大生無辜受波及成火球。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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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大生30日坐在苗栗竹南鎮公所後方停車場的涼傘下看書,突然有位老先生持寶特瓶靠近,男大生以為是白開水沒有多加留意,沒想到老先生點燃打火機,朝他身上潑灑,頓時上半身著火,造成男大生全身30%二度灼傷,縱火的老先生則是趁機逃逸。
陳男痛得受不了,趕緊脫掉上衣,跑進竹南鎮公所求救,公所人員見他上半身焦黑,趕緊帶他到廁所沖水,拿出滅火器滅火,造成陳男全身30%二度灼傷,上半身傷勢最嚴重。
由於光天化日發生縱火案件,又接近中午洽公民眾多的時間,公所旁的機車也受到潑及,留一大片燒焦痕跡,公所人員心有餘悸地說,「他潑一潑(油),然後點下去就著了,火很大非常大」。
警方表示,林姓遊民常騎腳踏車在竹南市區一帶遊蕩,有時菜籃前還會放農用鐮刀,是警方長期列管人物,30日依公共危險、殺人未遂罪嫌將林男送辦。(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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